应重视国企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

发布时间:2020-08-27浏览:528

全国政协委员傅成玉在发言中表示,国企改革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之一,当前全国 各地国企改革已进入重要阶段。调研发现,国企改革中一些带有普遍性、全局性的问题,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。 第一,不能把国资、国企监管改革与国有企业自身改革相混淆,不能用国资、国企监管改革代替国企改革。其表现 为:突出国资、国企监管改革,弱化国企自身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;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 变的改革要求被弱化;视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禁区,过于谨小慎微;绝大多数国企对企业内部改革,特别是市场化改革, 基本没有启动。 第二,改革主体不清,企业改革缺少内生动力。第三,缺少保护企业领导者改革担当的环境,企业领导对改革顾虑 较多。 为此,傅成玉建议—— 首先,明确改革主体,突出改革重点。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来划分国企改革的主体,落实改革责任。 建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把涉及国企内部改革的权力下放给企业。政府主管部门把握方向,确定原则,规定边界,负责 监督。允许企业按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及有关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、规则和制度,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订各自的改革方 案,把改革责任落实到企业和企业领导者。 其次,创造激励改革、保护担当的大环境。要充分肯定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取得的辉煌业绩,充分肯定国企领导人 对国有企业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。制定激励和保护国企领导大胆改革的相关政策,出台具体可行的容错制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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